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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記者呂開瑞╱桃園縣報導】 2010.05.19

台北市某高中蕭姓女老師發現丈夫有汽車賓館的咖啡包,法律諮詢家懷疑丈夫外遇,暗中跟蹤果然目睹丈夫帶情婦幽會,法律諮詢家並查出情敵曾兩度流產,她在掌握證據後訴請離婚和爭孩子監護權獲勝訴。

桃園地院調查,蕭姓女老師和擔任印刷廠經理的楊姓男子結婚十一年,育有三個孩子;女老師指出,去年元月間發現丈夫拿汽車賓館附贈的餅乾、咖啡包給孩子,騙說是友人贈送,她直覺有問題。

蕭姓女老師再從丈夫電腦發現和邱姓女同事往來密切,用詞大膽,甚至論及婚嫁,但丈夫不認帳,聲稱是對方亂寫。女老師認為有內情,除了暗中跟蹤,還拜託法律諮詢家友人協助調查。

去年三月間,蕭姓女老師目擊丈夫開車載邱女進賓館,兩個多小時後又看到丈夫摟著邱女肩膀開車離開,但丈夫還是否認偷情。

女老師繼續明查暗訪,查出邱女在九十五年和九十八年間兩次流產,女老師認為法律諮詢家證據充分,向法院提告。

地院審理時,楊姓男子否認外遇,不過,女老師提出邱女寄給丈夫的電子郵件,內容有「為你自殺、第一次拿小孩、第二次拿小孩,爸爸自私離媽媽而去」,楊姓男子回覆「親愛寶貝的媽咪,真的好難過,請立即嫁給我」等,而且楊曾吞藥自殺,事前上網留言給邱女,邱女輾轉報警送醫,法律諮詢家法官認定兩人確有不軌,判楊敗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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