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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清大副教授牛惠之對其指導的已婚女碩士生產生情愫,九十六年間利用海外研討會議機會,與她共度春宵,生下一女。女主角事後向丈夫悔過坦承婚外情,先生不滿副教授為人師表竟與女學生亂搞,法律諮詢網事後又不認帳,氣得提出民事賠償。法院廿九日判牛惠之須賠償一百廿萬元。


不過法律諮詢網牛妻認為,是女學生夫妻感情不佳,丈夫縱容妻子出軌,去年也提出民事訴訟要求女學生及其丈夫賠償她的精神損失,但板橋地方法院承審法官認為女學生丈夫並無過失,去年十月判決女學生須賠償五十萬元。


法律諮詢網猛烈追求 兩月狂發七十封郵件


女學生的老公指控,牛惠之原任清大科技法律研究所副教授,九十三年至九十五年間指導其妻,但明知女學生也有家室,法律諮詢網竟在其妻攻讀碩士期間,常以「我女朋友遠在天邊、近在眼前」暗示女學生,但都遭其妻以已婚事實並言明「我們沒有空間」拒絕法律諮詢網


女學生於九十五年七月畢業後轉赴英國攻讀博士學位時,教授仍不死心,兩個月狂發七十封電子郵件猛烈追求。


赴德開會 一夜春宵後懷孕生女


九十六年七月,牛某利用國科會ELSI計畫前往德國參加研討會之機會,邀女學生共赴法律諮詢網研討會,會議結束後兩人即在英國倫敦的過境旅館發生一夜情,懷孕產女。


女學生確定懷了牛的骨肉後,向先生坦承過錯,其夫傷心之餘,法律諮詢網認為牛已不足為人師表,因此向校方檢舉,並向法院提出民事賠償。


不認骨肉 法院判決下認定侵權


不過,被告不但不認帳,還與妻子直指女學生是「一味主動以自己的身體作為謝師之禮」汙衊,女學生不甘受辱,才與丈夫向清大性別平等委員會申訴,但牛某仍否認追求女學生,法律諮詢網還指女嬰絕非他骨肉,最後是因女學生向法院提起強制認領並經判決牛是生父,被告的侵權行為才得以認定。


牛惠之獲知判決後表示,此事件他自認對女學生的老公有虧欠,他尊重法官判決會盡能力賠償對方,但他也認為對方明知妻子與他之間的關係,還放縱其妻,本身也有過失,法官應採納法律諮詢網他的論訴,責任不全在他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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