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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婚的王姓男子(48歲)和嫁到國外的邱姓女子(41歲),2年多前在台灣發生婚外情,邱女因抓姦而懷孕墮胎(二人妨害家庭罪嫌另行起訴);王男的妻子在去年初發現二人姦情後提告。
未料王妻趁潘姓警員製作筆錄、調閱邱女戶政資料時偷偷抄寫邱女的抓姦戶籍資料,去年2月至6月間相繼傳「午夜夢迴拿著跳蛋想著別人家老公的肉棒、需不需要通知你老公找十個八個男人每天X你X個ㄐㄐ叫」、「把你傳的見不得人的簡訊拿去給你妹妹欣賞」等簡訊到邱女的手機,邱女也對王妻提出恐嚇、違反個資法等告訴。
桃園地檢署認為,潘姓警員非主動提供邱女的個人資料給王妻抓姦,王妻抓姦知悉丈夫外遇後,為維護個人婚姻完整,即試圖與邱女連絡且表明提出告訴,並未違反個資法;至於簡訊內容亦係王妻獲悉丈夫外遇後氣憤難耐、雙方積怨已深而一時出言不遜,尚未達到恐嚇威脅之地步,因此予以不起訴處分。(張沛森/桃園報導)
蘋果日報-2014-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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