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ose

大陸「被離婚」的社會現象非常不尋常,在各地都有,而以女性居多。近日大陸一教授,稱老家妻子「下落不明」,離婚次日馬上娶抓姦小三為妻。據悉,前妻並非下落不明,而是怎麼盼也盼不回教授老公回老家負起責任。

據《法制晚報》報導,某日姜穎(化名)帶著孩子到北京看病,在醫院偶遇丈夫,在雙方爭吵過程中,姜穎不經意間聽到陌生女人說,你已經和她離婚了!之後,姜穎到法院窗口查詢,結果被告知她真的離婚了。

報導指出,姜穎丈夫李某1998年被聘為副教授,之後公派去日本留學1年。2002年,李某因工作調動到北京某大學當教授,姜穎曾提議到北京與李某一起生活,遭到了丈夫的拒絕。姜穎表示,自2005年以後,李某再也沒有回過長春的家裡,也沒有提供過生活費。

報導稱,2006年,李某一紙訴狀遞到法院,要求與姜穎離婚,但法院以沒有證據證明兩人感情破裂為由,駁回了李某的離婚訴求。2009年8月,李某再次向法院訴訟離婚,聲稱姜穎從2005年出走至今下落不明。

據悉,姜穎知道自己「被離婚」後,想了很多辦法欲撤銷離婚判決。近日,姜穎向北京市高院提起再審申請,要求認定離婚判決無效。

陸媒查訪類似姜穎這樣的「被離婚」案在各地都有,而且以女性居多。專家表示,按照民事訴訟法規定,一方故意隱瞞事實,偽造被告下落不明的證據進行虛假陳述,屬於妨害民事訴訟的行為,構成犯罪的應依法追究刑責。
中時電子報-2014-10-28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台達徵信社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