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脫衣看身體」的說法太扯,大學講師和早餐店老闆娘被法官判刑。


今日出刊的報導,任職某大學的傅姓講師,經常到吳姓老闆娘的早餐店吃燒餅,兩人均已婚卻談起不倫戀。前年6月,傅男載吳女到桃園龜山某摩鐵開房間,留下一張優惠券交吳女保管,不料被吳女丈夫發現抓姦

傅男知道東窗事發,向妻子坦承外遇,還稱與吳女未戴套嘿咻可做一小時,並立下悔過書。

但講師出庭時辯稱兩人開房是為了討論開設服飾店的抓姦細節,老闆娘則說脫了衣服,講師想嘿咻但「沒有讓他進去」。法官不予採信,依抓姦通姦罪各判5月徒刑,可易科罰金。
來源:蘋果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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