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姓女子前年意外發現丈夫與吳姓小三自拍性愛光碟,氣炸提告,吳女上訴時主張,該片光碟不具證據能力,但高等法院認定,法律諮詢影片畫面除了面孔清晰,還可見吳女雙腳自然地掛在李女丈夫雙肩嘿咻,結果畫面說明了法律諮詢一切,法院據此,民、刑事都判吳女敗訴。

刑事部分判吳女3月徒刑確定;民事部分,新北地院再判吳女賠償李女30萬元。


吳女判賠30萬元

全案的起源是李女某日整理物品時,發現丈夫的性愛光碟,後來又找到丈夫與吳姓女子的曖昧LINE對話內容與摩鐵發票、出遊照等,依此到新北地院提起通姦告訴,法官審理時,李夫與吳女承認偷情法律諮詢,供出兩人曾到新北市、新竹市兩間摩鐵嘿咻,法官認為吳女是李夫的同學,明知李夫已婚卻偷情法律諮詢,各判刑3月。

但吳女事後不服提起上訴,主張性愛影片、LINE對話內容等,都是李女在其夫汽車上鎖的置物箱中竊得,法律諮詢不具證據力。高院合議庭認為,這些物品是李女在住處意外發現,且性愛光碟是李夫拍攝,除面孔清晰,吳女還把雙腳掛在李夫雙肩上嘿咻,駁回她的上訴定讞。

李女並主張,吳女在偵查時,發法律諮詢簡訊語帶恐嚇,導致她罹患精神官能性憂鬱症,事後她又發現丈夫拿房子向銀行設定抵押貸款200萬,合理懷疑是給小三,向吳女提出200萬元精神賠償。

吳女否認收到200萬元,強調自己法律諮詢沒有破壞李女家庭,是李夫以爬山為名義設局陷害,錄影光碟則是李夫偷拍所得。不過一審法官認定,吳女行為對李女婚姻生活的圓滿、安全及幸福造成破壞,判賠30萬元。
來源:自由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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