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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記者姜炫煥/台北報導】 2011.01.24

一名陳姓男子跟著李姓女友到她的呂姓男友人家過夜。因李女與已婚的呂有姦情,兩人趁機到另個房間做愛,被呂妻抓姦在床。陳不甘抓姦女友劈腿,打電話恐嚇呂妻,陳被士林地方法院判處拘役卅日,「賠了夫人又折兵」。

李姓女子(50歲)與同年齡的呂姓男子,原住新北市汐止區,兩人為鄰居舊識;十年前起,李女明知呂已婚,仍多次相約到汽車旅館發生性關係。

呂妻因不知道丈夫與李女的曖昧關係,還當李女是朋友。

去年8月底,李姓女子帶著大她一歲的陳姓同居男友,到汐止區呂家做客,當晚夜宿呂家。三更半夜,呂妻發覺枕邊人不在床上,而隔壁空房卻傳出異響,好奇開門查看抓姦,赫然發現丈夫與李女正在做愛,抓姦才曉得丈夫與李女暗通款曲多年。

呂妻大怒,抓姦質罵丈夫與李女。陳姓男子聞訊起床,得知同居女友竟帶他到舊情人家幽會,抓姦怒不可遏,當下離開呂家,第二天上午,打手機恐嚇呂妻,揚言要砍呂妻、要讓呂斷手斷腳。呂妻向汐止警分局報案,並控告丈夫與李女通姦。

陳姓男子被控恐嚇,士林地院判處拘役卅日,若易科罰金,將被罰3萬元。呂妻控告李姓女子抓姦妨害家庭,正由士林地檢署偵辦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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