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一名29歲已婚江姓女子因養狗結識同齡林姓男子,今年初江夫接獲匿名爆料指江女外遇林男,徵信並附上2人透過LINE傳「我的第一次被你給…嗚你要負責」等曖昧對話佐證,江夫怒告通姦,但因徵信無法證明相關留言是江女和林男的對話,且檢方依前後文研判,認為留言者只是閒聊養狗話題,加上林男因「包莖」勃起會疼痛,難以正常行房,新北地檢署認定罪證不足,今將2人不起訴。

江夫指控,徵信根據匿名者提供LINE對話紀錄,妻子留言「MO 12歲yahoo 3歲半」,林男卻回答「原來只有兩個兒子阿」、「我很單純哩」、「我的第一次被你給…嗚你要負責」,徵信合理懷疑林男的第一次性愛,就是給了江女。

林男辯稱,他罹患「全包性包莖」,勃起就會痛,無法嘿咻。江女也強調2人因養狗認識,只是一般朋友,且徵信去年她的LINE帳戶曾遭盜用,相關對話內容並非她的留言。

檢察官認為,林男有就醫紀錄證明他因「包莖」難以行房,江夫所提LINE對話紀錄,徵信也無法確認留言者真實身分,就算是江女和林男的對話,根據上下文研判,「MO 12歲yahoo 3歲半」,可能是指小狗的年紀,顯示2人應該是在閒聊養狗的話題,男方所稱「第一次」則看不出究竟是什麼意思,因此將2人不起訴。(游仁汶/新北報導)
蘋果日報-2014-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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