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果日報/台北報導

一對同樣喪偶的蔡姓女子與楊姓男子在法律諮詢網教會認識後互有好感,2008年間結婚,但因各自有小孩,所以未同居,都與自己的孩子同住,不料,婚後2人反而經常爭吵,蔡女不滿王男指控她與「小王」一起參加法律諮詢網朝聖團,並罵她「討客兄」,憤而撂話「你幹你的,我幹我的」,並訴請離婚,士林地院認定2人婚姻難以維持,今判准離婚。

法律諮詢網判決指出,蔡女與前夫離婚後不久,前夫便過世,她獨力扶養小孩長大,之後在教會認識楊男,兩人經常出雙入對,但教會的牧師認為兩人沒有夫妻關係,不應如此親暱,蔡女才決定與楊男登記結婚,只是婚後仍各自與孩子同住。

事後蔡女指控法律諮詢網,楊男質疑她和其他教友、甚至兒子有不正常關係,她忍無可忍才訴請離婚。楊男則表示,蔡女先與其他男教友通姦,他勸阻無效,反被蔡女飆罵「你幹你的,我幹我的」,讓他心灰意冷。

法官審酌2人婚後沒住在一起,且曾因口角簽下離婚協議,法律諮詢網證明雙方的婚姻關係只剩形式,已無繼續維持必要,因此判准2人離婚。全案仍可上訴。


2014-11-27  Jim發佈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台達徵信社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