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碩士學歷的黃姓男子佯稱單身,不知情的牛姓女網友受騙,當了小三交往月餘後,擔任教職的黃妻從黃電郵中自稱已「上床兩次」,發覺丈夫的婚外情,控告 2人應連帶賠償她100萬元,黃男辯稱「是床上愛撫下體2次」,非作愛2次,高等法院認定,黃妻雖無丈夫通姦事證,仍判他賠償30萬元定讞。
事後,黃妻訴請和丈夫離婚獲准確定。
黃姓男子和黃妻91年結婚,婚後曾短暫分居。黃男上網以「高薪」、「未婚」或「已離婚」等不同說詞,結交女網友,因而認識40歲的牛姓女子,2人交往月餘期間,曾相約出約出遊外,也2度在牛女住處房間「上床」,抓姦愛撫下體等敏感處,打得火熱。
偶 然間,黃妻發現丈夫和牛女互通曖昧電郵,稱「如果有再婚,我會視妳的女兒為已出」,「上床2次」等字眼,黃妻氣得質問丈夫,黃男坦承和牛女交往,但沒有性 交行為,並稱「只有上床2次、愛撫下體而已」;牛女則哭訴,黃男自稱無婚姻關係,對她甜言密語,才會受騙,2人至今真的僅止於愛撫。
高院認定,即使未發生性關係,但黃男、牛女互相愛撫下體已侵害黃妻配偶權,今判黃男應賠償黃妻30萬元,牛女不必賠償,全定案讞。
2015-02-24 自由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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