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林姓女子去年7月間意外在劉姓男友的電腦裡發現,劉男和小三合拍的裸照,一氣之下便把裸照從雲端信箱複製後寄出,接著PO到自己的臉書上,並留言大罵「他腦子有洞、廢物」,林男看到後「見笑轉生氣」,怒告林女公然侮辱等罪。新北地檢署認定林女偷照後,將劉男裸照PO到臉書,確造成劉男名譽受損,依公然侮辱罪、依妨害電腦使用等罪起訴。
起訴指出,林女(26歲)去年7月12日在劉姓男友的電腦裡意外發現,劉男和小三合拍的多張裸照,心有不甘的林女便將裸照複製後存在GOOGLE的雲端硬碟裡。
同年8月9日,林女把男友和小三裸照貼到自己的臉書上,更留言大罵劉男「他腦子有洞啊」、「偷吃不擦嘴」、「從頭騙到尾」、「最爛的男人就是他了」等語。劉男看到後,「見笑轉生氣」怒告林女公然侮辱、妨害電腦使用等罪。
據悉,劉男提告後,後續事情卻全都拜託母親幫忙處理,劉母替劉男和林女達成調解,並由劉母在調解書上簽字,不料劉男得知後不滿,因此不認帳,堅持提告。
結果開庭時,劉男又因覺得林女留言辱罵他部分,似乎很難成罪,當庭表示要撤回林女留言辱罵他的部分,但仍堅持要告林女PO他裸照,涉嫌公然侮辱。新北地檢署認為,林女竊入他人電腦,以涉犯妨害電腦使用罪,而在臉書PO劉男裸照,也讓劉男名譽和人格受損,因此起訴林女。至於小三和林女已在開庭前達成和解而撤告。(葉晴煦/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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