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一名王姓男子花了近10萬元上網買一顆1克拉裸鑽,打算做為結婚之用,後因缺錢急用,將這顆裸鑽以12萬元轉賣珠寶商,不料珠寶商送鑑定才知是膺品,怒告王男詐欺,事後因為王男返還款項,珠寶商也不再追究,台北地檢署今將王男不起訴。
檢警查出,30多歲的王男,數年前透過網路買了一顆裸鑽,準備做為結婚之用,去年底,王男急需用錢,就想到這顆裸鑽,將它賣給台北市東區的珠寶商,等到有錢後再買顆回來,原本珠寶商也認為是真品,但送鑑定後發現竟然是膺品。不久王男又拿了珠寶請該家珠寶商幫忙鑑定,珠寶商以為又想來詐騙,要他留下連絡方式,並報警處理。王男到案後才知道在網路上買的鑽石竟然是假的,他沒有故意要賣假貨,願意將錢退還給珠寶商。據了解,這顆裸鑽並不容易用肉眼辯出真假,且其鑑定書也沒造假,珠寶商一開始也沒有發現是膺品,等到送鑑定分析鑽石的成分,才發現是假貨,因此珠寶商認為王男可能真的無法分辯,在對方對還款項後,也表明不願追究。(呂志明/台北報導)抓姦實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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