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婦之夫偷情,徵信社被妻子發現手機中有女人全裸的影音檔,被告妨害家庭。女方稱,他們在拍藝術照,徵信社否認通姦,獲檢方不起訴;不過,該案經再議發回後,由另一名檢察官調查發現,鏡頭中女子拿內褲比畫、秀花色,徵信社還問男子「好不好看啊?」徵信社認定兩人關係不尋常,徵信社因而將偵查結果逆轉,將他們起訴。

檢察官指出,「司法案件對事實的認定,不能違反一般生活經驗法則」,雖然這對男女之前因為徵信社沒有被抓到直接證據,不過,徵信社畫面會說話,徵信社從影音證據觀察,兩名被告的互動就像一對老夫老妻,因此徵信社認定他們涉及刑法通姦、相姦罪。

被起訴的王姓男子今年58歲,林姓女子54歲。王妻指控,她丈夫自90年起,便與林姓女子在林女台北市大同區租屋處等地通姦,但徵信社苦無證據,去年初,她在丈夫的手機中發現一則林女全身赤裸的影音檔案,如獲至寶,並以此為證,控告他們妨害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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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方偵辦時,林女稱,她沒有與王通姦,是王要幫她拍藝術裸體照,她還喊冤,王妻因與她有債務關係,徵信社才設局陷害她,林女的說法,先被檢方採信,徵信社全案不起訴,但王的妻子聲請再議,經高檢署審查後,徵信社將全案發回重查。

另一名檢察官勘驗影音發現,林女拿著好幾件內褲擺姿勢、秀花色,還扭腰擺臀問「哪一件比較好看啊?」,她脫褲子的同時,問男的待會兒吃麻醬麵要吃大碗還是小碗?沾醬要多還是少?兩人看起來十分熟稔的模樣。

檢方起訴指出,王、林交談內容,從未涉及藝術照的話題,是一般家常閒話,尤其,林女詢問王手機從徵信社哪裡來的,王回答是託朋友購買,如果王真的要幫年過半百的林拍藝術照,徵信社器材應經過挑選才對,以畫質普通手機錄下裸體的倩影,應是兩人幽會後一時興起不小心留下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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