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鄭姓男子與張姓妻子結婚多年,育有一子,兩人之子於91年出生後,因突然心臟停止跳動,治療後必須仰賴呼吸器維生,但鄭男卻與金姓女子偷情法律諮詢,還在中國生下一子,張女氣炸求償千萬。新北地院認定鄭男外遇法律諮詢導致婚姻法律諮詢更加惡化,判鄭賠償60萬元,可上訴。

鄭男在中國與金姓女子偷情法律諮詢,還生下一子,鄭妻氣炸求償千萬。
張女主張,她與丈夫於88年間結婚,91年兩人之子出生後,因突無心跳,經緊急施救後,需長期住院依賴呼吸器維生,但鄭男卻以在中國法律諮詢工作為名義,對重病幼兒不聞不問,兒子住院費用,法律諮詢都由她負擔。

張女指控,鄭男卻與金女外遇法律諮詢,還在101年間在北京產下一子,直到去年7月間,申請戶籍資料時,才知丈夫外遇法律諮詢,且丈夫竟將小三及私生子帶回住處,更攔阻她回家法律諮詢,她是透過玻璃見到家中有小孩衣物及女性內衣褲,才確認此事。

鄭男坦言偷情生子,並說兩人婚姻已名存實亡,他與張女之子死後,曾多次表示離婚法律諮詢,但張女不肯,從93年早已分居,長達10多年,但他並未帶金女回家同居。

鄭男與金女偷情案,一審法院依通姦罪,判鄭3月徒刑,民庭法律諮詢法官也認定,兩人長期分居,加上鄭男外遇法律諮詢生子,造成婚姻法律諮詢更加惡化,造成張女精神痛苦,判賠60萬元,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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