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 news 2010/04/16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台北一名史姓男子臥病在床,妻子幫他接電話時,徵信赫見老公的女同事傳來多則露骨鹹濕簡訊,憤而提告;雖然沒有抓姦在床,但檢察官認為這些簡訊多次提及做愛等細節,徵信足以證明男女間有親密關係,將兩人起訴。

檢方調查,去年6月間,史姓男子之妻幫老公代接電話,徵信意外發現老公的手機裡滿是朱姓女同事傳來的鹹濕簡訊,內容包括「您不是我做愛的唯一對象」、「午夜醒來想與您做愛,也會受不了,徵信見面又是好久的事,才會在車上解決」、「我希望愛撫不是草草了事…」。

此外,兩人相約「車震」時,朱女還先傳簡訊,徵信要求對方在準備好保險套、漱口水、衛生紙等物;史妻忍無可忍,但徵信為了顧及家庭,原本只對朱女提出民事賠償訴訟,獲判賠45萬元,但她老公卻惱羞成怒,徵信多次動粗,徵信甚至開車衝撞,她只好控告兩人妨害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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